中國時報 2011-04-05 陳姓男子與羅姓女網友發生婚外情,遭羅女老公求償一百萬元。陳卻辯稱不知羅女已婚,但士林地院審理認為,兩人發生性關係頻繁,顯非一夜情,陳卻稱對羅女家庭背景一無所悉,與社會常情不符,判決陳應賠償六十萬元的精神撫慰金。(蕭博文) 遊民報假案真借款 吃上誣告官司 萬華遊民林獻達,因缺錢花用,竟異想天開向派出所報假案,自稱是北上批貨的骨董商,遭竊十二萬元貨款,裝可憐向員警借款兩百元,結果被員警查出實情,偷雞不著蝕把米,反而吃上誣告官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