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美新浪網 2008/04/16
盧姓警官的妻子沉迷打麻將,經常不回家,甚至與牌友莊姓男子到台北縣某賓館,被盧姓警官抓姦,莊辯稱和盧妻去賓館喝酒;但法官不採信,判決莊賠償盧2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刑事部分,盧姓警官到賓館抓姦,現場床鋪凌亂,莊僅著一條內褲,但檢方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兩人發生性關係,處分不起訴。但台北地院民庭法官看法不同,認為兩人同處賓館,顯已悖離社會禮教及公序良俗,認定莊的行為已侵害盧的婚姻生活。
盧姓警官結婚20多年,妻子經常在外打麻將,不顧家庭生活,甚至傳出有不軌行為,前年7月8日晚上,盧跟蹤妻子,發現妻與莊姓男子進入板橋市一家賓館,立刻會同警員按鈴抓姦,過了4分多鐘後,莊才開門。
房間裡只有莊和盧妻兩人,莊上身赤裸,下著內褲,床鋪凌亂,盧怒斥兩人讓他戴綠帽;莊辯稱是盧妻想喝酒,而盧妻的“酒品不好”,才相約到賓館喝酒,兩人並無曖昧關係。盧姓警官氣得提起民刑事告訴。
檢方偵訊時問盧妻“妳的酒品如何”,盧妻回答“我的酒量之差,酒品之好,從不藉酒裝瘋,是眾所周知的”,雖然盧妻的說法與莊所言不一致,但檢方仍認為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兩人通姦,將全案處分不起訴。
民事部分,法院民事庭審理時,莊當庭承認和盧妻到賓館開房間已有3次,法官認為莊和盧妻去賓館並非喝酒,顯有通姦行為,不支持檢方的認定,判決莊敗訴。本案發生後,盧姓警官已和妻子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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