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 記者鮑建信/ 2013年12月20日 高雄報導〕
蘇姓男子與蔣姓女子搞婚外情,妻子被蒙在鼓裡10多年,直到蘇男住院,驗出血液異常,妻追問,他才坦承姦情;蘇男往生後,小三還透過LINE託人在他靈堂前傳達「謝謝你願意走進我的生命,…還有滿滿的愛,我的愛~一路好走」;元配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,小三被判賠30萬元。
結婚20多年的蘇姓商人,與小三蔣女因生意而結識,91年底交往,互稱「老公、老婆」,交往10多年,但蘇妻渾然不知,去年7、8月蘇男住院,醫生交代「你不能行房」,回診卻發現他血液異常,蘇妻追問,他才招出姦情,並立切結書表達悔意。
蘇妻要求蔣女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,但蔣女出庭否認,並說就算有曖昧,也超過2年請求權時效,拒絕賠償。
法官認定蘇妻是去年7、8月才知姦情,請求權並未消滅,且認定蘇蔣關係不淺,審酌兩造經濟狀況,認為賠償30萬元較合理。
法官還意外查出,今年3月蘇男往生,蔣女寫了一篇文情並茂的祭文,字裡行間都是情意,她將此文LINE給劉姓友人,拜託友人在公祭當天,於蘇男靈堂前轉達此文,以表達她的感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