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聯合報]
去年六月六日凌晨,葉女與兩名主管到汽車旅館開房,徵信社人員通知張後,敲門蒐證。抓姦抓到一女兩男共處一室的案例相當少見,葉女為避免家醜外揚,又怕主管如被法辦,恐無法出境,當下同意丈夫提出賠償與離婚協議。
當天上午,戶政事務所一開門,夫妻倆立即辦妥離婚手續,林女同時交付部分賠償金,之後沒給尾款,林認為前妻未履行離婚協議,訴請要求給付懲罰性的違約金。
葉女在公司單任會計,丈夫林男則在飯店任職,兩人婚姻維繫不久,林即懷疑妻子紅杏出牆,請徵信社蒐證。
葉姓女會計與兩名主管玩三P,被丈夫抓姦在床,她答應賠償但丈夫不能對主管提告,並且同時銷毀蒐證畫面與離婚條件;五小時後夫妻離婚協議簽字離婚,但事後葉女只付了四成遮羞費,前夫訴請給付兩百萬違約金,法官認為金額過高只判賠廿萬。
2015-0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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