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╱桃園縣報導】 2008.06.11
桃園縣賴姓男子帶著情婦偷情搞車震,完事後把沾有體液的衛生紙隨手往車窗外丟,暗中監視的賴妻看到衛生紙團,急忙撿起當做呈堂證物,並驗出偷情二人的體液,檢方已對徐女聲請簡易處刑。
「體液是我們故意抹的,目的在證明她(賴妻)侵害隱私權。」檢察官偵辦時,徐姓女子否認和賴姓男子偷情,聲稱早就知悉賴妻跟監和裝錄音設備蒐證,於是兩人故意用體液抹在衛生紙上再丟出車外,引蛇出洞。賴姓男子的父親也出面為兒子和徐女作證,指他曾「看到他們抹體液」,意圖為兒子脫罪。
桃園地檢署調查,賴姓男子(卅五歲)和徐姓女子(廿八歲)五年前開始偷情,兩人還生下小孩,曾被賴妻控告通姦,兩人各處三個月徒刑。
之後賴姓男子仍和徐女暗通款曲,賴妻雖氣憤丈夫屢錯不改,數度跟蹤想抓姦卻一再失敗,只好暗中在丈夫車上裝錄音機,想錄下兩人對話。
去年九月初,賴姓男子開車載情婦徐姓女子到高鐵青埔站旁的偏僻地區偷情,賴妻獲悉暗中跟蹤,躲在遠處用DV偷拍車震情形;賴姓男子和情婦完事後,隨手把用過衛生紙往車外丟,隨即發動引擎離去。
暗中監視的賴妻遠遠看到,心中竊喜,在丈夫駕車離開後忙撿起衛生紙,如獲至寶般存放冰箱,並以衛生紙和攝錄的影片、錄音等資料,向桃園地檢署控告丈夫和徐姓女子妨害家庭,後來又撤回對丈夫的告訴,只告徐女。
檢察官將衛生紙團送驗後,確認上面有賴姓男子和徐女的體液,錄音也錄到徐女呻吟的聲音,至於賴妻拍攝的偷情光碟,因距離太遠,還隔著車窗,看不出什麼名堂。
檢察官以衛生紙驗出兩人體液,加上錄到的呻吟聲,認為賴姓男子和徐女辯稱的自抹體液說法太扯。昨天依妨害家庭罪嫌,對徐女聲請簡易處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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