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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外情曝光被誣性侵 水電工酒後衝撞老闆之妻座車罪加一等 |
NOW news 2008/06/18 記者盧鴻霖/鳳山報導
高雄縣仁武鄉蔡姓水電工因被工頭識破與妻子發生畸戀,在控告蔡某涉嫌妨害性自主與妨害家庭罪嫌後將其革職,全案在法院審理,蔡某遭家人冷落數度欲與工頭之妻談撤告和解未果,16日下午酒後駕車直赴鳳山市大瑞街前工頭住家找工頭妻子協商,卻在前工頭宅前衝撞工頭之妻停於宅前座車二次,被獲報的警方逮捕,並測出酒測值0.38毫克。
蔡某矢口否認蓄意衝撞工頭之妻座車洩忿,辯稱時值豪雨,視線不佳且狹巷路況不熟而不慎撞上,事發後欲踩煞車時卻誤踩油門,才會發生第二次衝撞,一再向前女友的前工頭之妻表明願賠償車損修繕費,但不為工頭之妻接受,全案仍依毀損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。
嫌犯蔡某(38歲,仁武鄉人,已婚,無前科)從事水電工,於二年前跟著住在鳳山市瑞大街的水電工頭當學徒,因朝夕相處之故與工頭之妻(47歲)發生畸戀,雙方各背著配偶暗通款曲,逛街喝咖啡,持續二年餘畸戀,至今年初始被工頭覺查識破,工頭忿而控告蔡某涉嫌妨害家庭罪嫌,工頭之妻也反控蔡某涉嫌妨害性自主罪嫌。
蔡某於警訊時否認與工頭之妻發生超友誼關係,堅稱與工頭之妻二年來的婚外情,絕無闢室幽會姦情,雙方各執一詞,蔡某仍被警方依法送辦,工頭難忍綠巾壓頂之辱,怒革蔡某學徒一職,蔡某之妻與家人忿亦視蔡某為路人,冷落不睬。
據蔡嫌表示,與工頭之妻婚外情一案於法院審理中,每至深夜回首與工頭之妻畸戀期間花費3,40萬元,卻換來被控且被家人奚落下場,無異於「賠了夫人又折兵」,數度以電話要求工頭之妻能撤告和解未果,才於16日下午喝了一瓶啤酒壯膽,再度連絡工頭之妻談判撤告和解,數度遭掛斷,索性開車直赴工頭家登門協商。
蔡嫌向警方供稱,車至工頭宅前巷徑,適逢豪雨,視線不佳且路況不熟,致駛至工頭住宅前時不慎擦撞到工頭妻子停於宅前座車,鄰居聞聲出門向他示意「撞車了」,他情急下欲踩煞車時誤踩油門而二度衝撞,始驚動工頭之妻外出查探後報警處理,辯稱撞車一事絕非因工頭之妻拒與之談判下,怒而撞車洩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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