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姦

抓姦

目前位置>首頁>真實案例>知情逾半年 通姦想告也「沒法」
真實案例


知情逾半年 通姦想告也「沒法」

自由時報 2009/03/13

刑法第245條規定,配偶事先縱容或事後宥恕者,不得提通姦告訴。陳妻早知悉丈夫有情婦,同住屋簷下也不提異議,有縱容之實,不符通姦罪要件。

通姦罪屬告訴乃論,刑事訴訟法第237條,告訴乃論之罪,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,6個月內為之。換句話說,得知姦情起算,超過半年配偶就不得提告。(記者鮑建信)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返回首頁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

Line線上客服

Valid HTML 4.01 Transitional

返回首頁 | 公司簡介 | 營業項目 | 委託注意 | 真實案例 | 法律常識 | 客戶問答 | 網站地圖
抓姦 徵信社 免費法律諮詢 徵信社費用 感情挽回 版權所有 © 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 Copyright ©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.
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