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 news 2009/04/09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大一名杜姓副教授跟指導過的碩士班女學生爆發外遇,被也在一所學院擔任助理教授的葉姓元配發現後,情婦居然嗆元配說婚外情算什麼?葉女火大報警捉姦,台北地方法院8日依通姦罪將杜、王兩人各判刑3個月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。杜、葉兩人已離婚。
據指出,杜姓副教授(48歲)數年前擔任另一所大學哲學系系主任時,當時王姓女研究生(現年39歲)是在職碩士班研究生,杜某是她的指導教授,兩人發生不倫戀。
杜姓副教授的葉姓妻子在一所學院擔任助理教授,是師生口中的美女教授,氣質出眾,發覺丈夫有婚外情,96年8月初杜某參加國外研討會回台數日卻未返家,葉女到研究室找人,王女當場告訴葉女兩人在一起已經4年,並嗆聲「婚外情不算什麼,目前社會比比皆是。」後來葉女見丈夫己完全不返家,委託徵信社調查得知杜、王兩人在就丈夫任職大學旁住處居住,97年4月某日報警捉姦,開門後撞見杜某穿著T恤、休閒褲,王女穿著睡衣卻未戴胸罩,胸部清晰可見。
杜某跟王姓情婦被抓姦之後,元配堅持要提告,杜、王兩人還一度狡辯表示「不知道妨害家庭的意義是什麼?」遭到法官斥責兩人都是高知識分子,情婦過去還有妨害婚姻案底,說不知道誰會相信?王女在83年間曾因妨害婚姻案被判刑,易科罰金。
由於王女非5年內再犯,加上願意賠償葉女精神損失100萬元,法官最後輕判杜、王兩人各3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;法官採信婚外情證據是杜某與妻子、王女簽的離婚及賠償同意書,等同承認婚外情。在同意書中,杜某同意賠償前妻960萬元,包括按月給母女5萬元贍養費在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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