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10/05/19 〔記者吳為恭/彰化報導〕
彰縣議員葉寧鋒18日在議會爆料指出,縣內有一位國小男老師趁著到學生家中補習機會,誘拐學生的媽媽,並在外同居,私德不檢點。不過,該位老師任教的國小校長指出,經過調查,該名老師曾到學生家中家教,但絕無和學生媽媽同居。
葉寧鋒表示,一位未婚的國小男老師到一名學生家中借場地,跟幾位同學進行課後補習,不料,卻誘拐良家婦女,帶該名學生的媽媽到外租屋同居,學生的爸爸在中國經商,這名台商回台後怒不可遏。
葉寧鋒說,這名台商向各相關單位陳情後,彰化縣教育處只說沒這回事,他懷疑督學吃案,隱匿案情。
該校校長對此指出,被指控的教師教學認真又老實,只是應家長要求,去年底在課後到府對2、3名學生家教,是好意加強課業,並非補習,後來,遭學生爸爸懷疑後,老師就不再家教,整件事也告一段落,絕無所謂的誘拐同居。
校長說,被傳和老師同居的那位學生媽媽是中國籍配偶,其丈夫疑有暴力傾向,也曾到校要帶走小孩子,還動手打孩子,經過相關人等聲請家暴保護令之後也獲得核發,媽媽為了躲避丈夫才帶著2名小孩在外租屋,只是,該名台商卻四處陳情,擴大了不實的渲染。
彰縣府教育處說法則和學校一樣,教育處還表示,督學調查後也有呈報,並沒有隱匿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