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姦

抓姦

目前位置>首頁>真實案例> 不舉難插入 陽萎男愛撫不算通姦
真實案例


不舉難插入 陽萎男愛撫不算通姦

壹蘋果 2010/11/21

42歲的曾姓男子妻子控告,前年8月至今年12月,丈夫多次和沈姓女子發生性關係。沈女坦承兩人發生過5次性行為,但曾男向法官表示,自己患有糖尿病,常常不舉難勃起,從未真正和沈女進行「插入」行為,兩人僅止愛撫。曾妻也承認老公的確「常常不行」,檢方因此認為不構成通姦要件,處分不起訴。

北檢指出,男女必須有姦淫行為,意指生殖器接合才算通姦。根據最高法院的判例,若生殖器未插入即達未接合,屬於未遂犯,但通姦和相姦罪並不處罰未遂犯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返回首頁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

Line線上客服

Valid HTML 4.01 Transitional

返回首頁 | 公司簡介 | 營業項目 | 委託注意 | 真實案例 | 法律常識 | 客戶問答 | 網站地圖
抓姦 徵信社 免費法律諮詢 徵信社費用 感情挽回 版權所有 © 抓姦|婦聯法律諮詢 Copyright ©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.
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