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森新聞 2010/12/29 幫馬英九打贏特別費案,而被封為御用律師的宋耀明,最近因為幫楊淑君失格事件辯護,而備受矚目,卻被週刊影射,他和自家事務所的律師,賴文萍發生婚外情。但宋耀明澄清,根本是子虛烏有。 週刊拍到,宋耀明和賴文萍,在十七號當天,一起搭飛機到香港,當天晚上回台灣,還省錢搭巴士回台北,途中因為太累了,賴文萍打盹,頭不小心碰到宋耀明肩膀,這張看似親暱的照片,意外成為婚外情的把柄。 但宋耀明表示,當天他是為了案件到香港辦事情,賴文萍則是去參加弟弟的婚禮,兩個人只是同事。宋耀明強調,自己已經有家室,不希望八卦話題,影響家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