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11-03-01〔記者劉志原/台北報導〕 台北市某國小甘姓女老師與王姓丈夫結婚20年,王某指控妻子疑神疑鬼,暗中藏他的內褲要去驗DNA,誣指他有外遇,兩人經常吵架,讓他精神受極大痛苦,訴請離婚,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甘女所為,已達不堪同居之虐待,判兩人離婚;仍可上訴。 王某指控,妻子常指他是「應召男」、女同事是應召女,說兩人可以去開應召站;甘女反駁,丈夫的指控,都是誇大之詞。法官審理認為,從甘女寫給王某的信看來,她要丈夫「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」,且指稱丈夫受心魔束縛,又拿過王某的內褲想去做DNA檢驗,顯見她對丈夫極度不信任,又無法提出丈夫與他人有染的真憑實據,判准王某與妻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