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日報 2011/03/10
新北市一名張姓女子與陳姓男子在2009年間離婚,鄭姓女子自稱是陳姓男子「婚姻關係外的女朋友」,人妻認離,反而「小三」犀利卻不肯善罷甘休,恐嚇張女;板橋地院依恐嚇罪判刑3個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可上訴。
因陳男與鄭女發生金錢糾,鄭女3個月內傳了43封恐嚇簡訊給張女;去年4月,還張貼「欠錢不還、玩弄女人、嗜賭、假離婚真詐財、躲在屋內不負責任、肚中小孩等你」,貼在張女任職的托兒所門口。
張女表示,不管鄭女被判多久,她都不關心,只要不來打擾她;鄭女反駁說,她才是受騙上當的一方,隨即掛斷電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