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11/03/29〔記者何瑞玲/新北報導〕 一名吳姓男職員帶公司女經理上汽車旅館,事後把發票帶回家,結果被老婆發現,怒控妨害家庭,女經理承認交往密切,但否認通姦,板橋地檢署昨天依妨害家庭起訴。 檢方調查,38歲陳女是公司經理,因近水樓台,與44歲吳姓下屬發生情愫,去年7月兩人外出,到新北市土城區某汽車旅館休息,事後吳男將發票帶回家欲對獎,老婆整理時發現,吳男坦承與女經理發生多次性關係。